就在李锡铭召开高校负责人会议的时候,北京大学的“学生自治会筹委会”在他们自己建立的广播站宣称:为了确保学生自治会能得力地领导“五四”大游行,筹委会监督委员会作了调整,由王丹、封从德等五人统一领导“五四”期间的一切活动。
二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北京四十多所高校七十多名学生代表集体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接待室,中办国办信访局局长郑幼枚出面接待。学生代表向郑幼枚递交了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请愿书”,要求中央在三日中午十二时以前答覆,不然,将在五月四日保持继续请愿的权利。请愿书提出了对话的十二条要求和四点声明。内容如下:
一,双方对话应建立在完全平等、真诚地解决问题的基础之上。在对话中,发言、质疑的机会应均等。
二,参加对话的学生代表应该由大多数高校学生(特别是参加此次四月爱国民主运动的高校学生)公认推出。同时,我们认为,鉴于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这次运动中没有起到任何正确的引导和有益的组织作用,因此我们绝不同意由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派代表,也绝不承认由政府单方面未经广大同学的同意而私下邀请的学生充当学生代表。
三,我们提出学生代表组成方式如下:鉴于同学自发组织产生的北京市高校学生自治联合会在这次运动中一直起领导组织作用,并且在广大同学中获得了认可,可以由市文联出面联络组织,由首都各高校学生根据人数多少的比例各推出若干名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团。在代表团内部经充份讨论磋商后,从中推举出若干名学生代表作为学生一方总发言人,其他代表具有列席旁听,并对学生方面的发言作协商补充,及向政府方面发言人提出质疑的权利。
四,政府方面出席对话的成员,应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级别以上,具有了解国家各种事务及决策权力的人员。
五,对话必须允许双方邀请的民间人士或团体的代表参加旁听,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挡。被邀请代表在对话过程中不具有发言权,但具有事后就对话内容发表看法的权利。
六,双方发言人必须有发言机会均等的权利。双方发言人每次发言必须限定时间,质疑应限定在三分钟以内,答问应限定在十---十五分钟之内,允许发言人在回答中多次质疑。
七,对话过程中必须允许中外记者现场采访报导,同时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应现场直播全部对话过程。对话双方均具有现场摄像、录音和记录的权利,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籍口加以干涉和阻挠。
八,对话应在政府和学生代表分别指定的地点轮流举行,时间可由双方商定。
九,政府参加对话人员在对话过程中应尽量回答并在会后尽量解决可以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如果某些问题确实不能迅即答覆,可商定在限定的时间内举行下一轮对话,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拒绝。
十,为保证对话结果的法律效力,对话双方必须对对话结果出具联合公告,并经双方共同签字证明。
十一,必须保证对话双方代表的人身和政治安全。
十二,每一轮对话之后,必须在国家各大报纸及电台上如实报导结果,出具公告,并宣布下一轮对话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关于以上要求,我们声明如下:
一,为确保对话尽快达成,对以上要求,我们希望在五月三日中午十二时以前予以答覆,并在对具体要求作具体答覆的基础上,附注各条答覆的理由,形成书面文件。
二,如果五月三日中午十二时以前我们得不到答覆,我们将保留在五月四日继续请愿的权利。
三,关于第一轮对话我们建议在五月四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地点可设在北京大学。
四,此请愿将抄一副本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
请愿书收悉后,郑幼枚即以特急件呈送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和杨尚昆。中共中央政治局当即决定,五月三日上午,由中国记协邀请国务院发言人袁木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对学生所提的请愿书进行反击。
当晚,安全部的一份报告称:北京高校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动向。一,今天下午北大三角地贴出一份《筹委会公告》,称中午接到美国加州十六所大学留学生代表电话,说为他们捐款八千四百七十七美元,还说成立一大陆学生后援领导小组,建议尽快使筹委会合法化;二,今晚北大学生广播提出以下政治性要求:把领导的小轿车拍卖封存;中央领导要从中南海搬出,把中南海变成人民的公园;毛主席的遗体从纪念堂搬到八宝山去;中苏会谈时,中央要与学生举行一个恳谈会;公布中南海特供商品价格,取销特供制度;要把天安门广场变成海德公园,让人们享受;四项基本原则是民主运动的四座大山;『五四』必须大游行,大游行后外地学生曰去进行宣传动员,等戈尔巴乔夫来时再搞一个全国性的大游行。